長者咭申請年齡無意調低 |
2011-03-02 (15:37)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當局無意調低長者咭申請年齡。 張建宗表示,長者咭為年滿65歲的長者提供一個普遍獲得承認的年齡證明,方便他們享受政府部門、公共機構,以及私營機構和商戶提供的優惠或優先服務。現時的年齡下限是社會福利署在顧及參加機構的意願及看法後制定的。雖然調低發咭年齡會令更多人符合申請資格,但亦可能影響部分已參加或可能參加長者咭計劃的機構對是項計劃的支持,這對持咭人未必有利。考慮到計劃的運作情況以及上述的相關因素,當局暫時沒有打算改變長者咭的申請資格。 另外,現時房署長者公屋,接受60歲以上長者申請,而長者醫療券接受70歲以上長者申請,張建宗表示,由於各類援助與服務的目的和對象不同,有不同的年齡規定是可以理解的,部分服務以年齡作分類,主要是方便行政及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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