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調查發現,超過一半政府外判員工的月薪,低於最低工資的要求。
工聯會的調查發現,32個政府部門,共外判服務合約4800多份,涉及約3萬個外判員工,但當中有超過一半,即1.5萬多名外判員工,月薪低於最低工資所訂的5824元。如果以1個月工作26日,每日工作8小時計算,有關月薪將不符合法定最低工資水平。
負責調查的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僱主,應該帶頭做好僱主,改善外判員工的待遇,包括把「飯鐘錢」及休息日訂為有薪。他又指,政府現時亦聘用不少中介公司的員工,及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擔心這些員工福利被剝削,促請政府正視。
政府下周一將到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交待實施法定最低工資後,受僱於政府外判員工的工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