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調查主任涉嫌教唆污點證人「落口供」,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經4個月調查,案控告3名廉署調查人員,包括一名總調查主任,分別涉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4月12日,轉介區域法院。3名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候審。
消息稱,廉署去年4月檢控一宗窩輪造市案,37歲姓張男子本為控方污點證人,但臨場拒絕作供,因而失去特赦機會,遭廉署控以四項串謀訛騙罪。案件在去年6月初開審時,張透過律師向法庭披露,有廉署人員涉嫌「教導」作供,有關對話被錄在mp3機內。律政司事後介入,將案交由警方商罪科調查及驗證錄音的真假。
商罪科其後相信有關錄音屬「原裝正版」,事後會晤張姓事主及涉案的3名廉署人員。警方調查蒐證後,在去年11月中掩到北角廉署總部,拘捕上述3名調查主任。
據悉,警方經近4個月調查,最終落案控告該3名廉署調查主任,在處理一宗串謀詐騙案時,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及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涉嫌違反《普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