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香文涉賄選案開審
2011-02-16 (10:51)
前立法會會計界議員譚香文涉嫌在08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向選民提供免費講座,從以誘使選民在選舉中投票給她,涉嫌選舉舞弊,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將會傳召9名證人。

        譚香文的代表律師李柱銘質疑控罪的合法性,指法例應該針對一些受賄或者行賄的情況,而當事人為公眾提供服務,不應該被限制或者禁止。

        控方傳召的證人包括參與講座的2名講者,及3名參加當日講座的人。法官表示,預料案件會有很多法律爭拗,要審訊4日。

        案情指,53歲任職稅務顧問的譚香文,被控於08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前兩日,即9月5日,在沒有合理的辯解之下,向會計界專業人士提交免費講座,誘使選民在選舉中投票給她,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署於去年10月以涉嫌選舉舞弊拘捕譚香文,去年11月提堂,她否認控罪。

        譚香文於03年當選黃大仙區議員,開始踏足政壇,04年獲得泛民支持參選立法會會計界功能組別,成功擊敗陳茂波晉身立法會。在立法會4年任期中,她曾在05年的政改表決作為關鍵少數,反對政改方案,使政改被否決,她亦一度被泛民稱為「新民主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