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繼續審議2012立法會選舉條例草案,並就最後一組修訂案進行辯論。民主黨劉慧卿建議把區議會功能界別的提名門檻,由15人降至10人;公民黨的吳靄儀建議所有合資格區議會選舉投票人士,均可提名候選人參加區議會功能界別選舉。
民主黨的何俊仁表示,期望各個不同黨派,都可以全面參與競爭超級區議會議席,降低門檻對自由黨及其他獨立議員都有利。他又批評民建聯不願被分薄票源而反對降低門檻,是心胸狹窄,對此感到失望。
不過民建聯的譚耀宗反駁指,要獲得15個提名並不困難,又指民主黨如果樂見競爭,就應該幫助提名其他黨派的候選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就修訂發言時指,15人的提名門檻是實際及合理建議,其中吳靄儀的修訂,建議容許合資格於區議會選舉投票人士,提名候選人,提名人數擴闊至300多萬名登記選民可參與,與去年表達的立場有所分別,政府希望提名人由民選區議員擔當,有助保存新增的五席的功能界別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