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選舉呈請處理時間修例
2011-01-17 (17:04)
政府建議例加快選舉呈請處理時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17日指,立法會、區議會及村代表選舉參選者若不滿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選舉呈請的裁決,可在7日內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有關上訴安排適用於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至於今次的修訂建議,將適用於區議會選舉及村代表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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