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嫂元宵後入獄 |
2011-02-10 (09:25) |
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將在元宵後入獄。 吳淑珍因龍潭購地等案被判刑17年半,高雄地檢署發出的執行通知書,昨送達扁家,要求吳淑珍18日前往高雄地檢署報到。吳淑珍到高雄地檢署報到後,將直接送往台中監獄培德醫院。 對吳淑珍,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表示,檢方依相關規定進行,並拒透露執行細節。 據報道,如培德醫院評估吳淑珍在監能自理生活,並獲雄檢同意,則從她到雄檢報到日起,開始計算刑期,否則監所將拒收,讓她返高雄家中或予以保外就醫。 吳淑珍被控涉及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買官案及洗錢案等三案,最高法院各判刑11年、8年及7月徒刑,高等法院日前訂出合併執行刑共17年6月,且罰金1.54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