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稱不公開警員射擊資料恰當 |
2011-01-21 (13:32) |
尼泊爾裔男子林寶被警員開槍擊斃案件,家屬就死因庭裁定他合法被殺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被高等法院否決。 林寶的遺孀於入稟狀指,不應該公開林寶生前有暴力案底,以及死因裁判官吳承威在處理案件時多處出錯,沒有履行死因裁判官應有責任,例如接納警方以公眾利益為理由,沒有公開警察通例有關使用槍械的內容,令陪審團無法考慮警方的做法是否恰當。 高等法院法官芮安牟表示,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作出結論的方法,並非不恰當,即使公開林寶的案底,亦不影響裁決。 法官又表示,訓練警員射擊的資料,不涉及公眾利益,公開反而可能會被不法份子利用,因此死因裁判官不批准公開相關資料,並無不當。 三十歲的林寶,前年三月在在何文田配水庫山坡被一名警員開槍擊斃,死因庭於去年五月裁定林寶是死於合法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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