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搶手袋拖行慘死 華裔老婦23年後沉冤得雪
2010-12-14 (05:36)
(澳洲 )(本報雪梨訊)印尼女華僑在雪梨街頭被人搶手袋拖行致慘死,23年後死者沉冤得雪,兩名男子上周因誤殺罪被判監。

         紐省最高法院大法官上周五判兩被告因誤殺林寶清(Po Lin Lim,譯音),四十八歲被告史提斯(David Stracey)至少要服刑兩年,而四十六歲的被告史柏克(Glen Sparks)至少要服刑3年零6個月。

         六十六歲的事主1987年10月5日午膳時間正站在高寶街與必街(Pitt Street)交界附近的行人路,突然有一輛白色的小型廂式工程車駛過,車內一名男子伸手出外,扯住事主棕色手袋的肩帶,事主不肯放手,被轉彎的賊車拖行約5米,跌倒地上,頭撞渠邊,事主事後送往聖雲仙醫院,翌日告不治。搶手袋的汽車及車上男子逃去無蹤。這案件一直沒有下聞,直至去年5月底有突破,一名男子在昆省被捕,另一名男子稍後在紐省北部自首。

         兩被告較早時已認罪,其中史提斯的弟弟菲臘(四十七歲)因承認知情不報及棄置偷來車輛,被判服刑至少6個月,計算已被扣留時間,立刻被釋放。

         據案情大意,兩被告因為吸毒,四出搶手袋買毒品吸服,其中由史柏克伸手出汽車前面乘客座位的玻璃窗,而由史提斯駕車。

         法官判案時考慮到兩人已有悔意,而且史提斯自1993年已改過自新,戒掉毒癮,過去23年對所作「一直感到傷心,罪過和焦慮」,「如果是自己母親會知道怎樣感受。」事後沒有停過想到這件案件,而且看到「似她的女士」時,經常令他記起此事。

         兩人均表示從傳媒報道才知弄出人命。(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