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速誌」迷法官放過飛車技師 西澳無警車可追到林寶堅尼 |
2010-11-20 (05:58) |
(澳洲 )(本報柏斯訊)西澳反對黨昨日指出一名人氣汽車節目「極速誌」(Top Gear)迷的裁判司批評西澳的警車,反映西澳有需要添置可以高速追逐的車輛。 柏斯裁判司韋拿(Michael Wheeler)本周三判柏斯汽車修理技師馬治路(Leone Antonino Magistro)魯莽駕駛無罪。被告被指陳駕駛一輛有「小狂牛」之稱的2006年款林寶堅尼Gallardo勁車,以超過每小時160公里的高速行走。隨尾的警員因為警車上沒有捉快車的設備,可以知道對方的車速,所以要靠估。 自稱是「極速誌」粉絲的裁判官認為警員所駕的福特Falcon車,無可能準確斷定前面的林寶堅尼有多快,這並不是看小福特Falcon車,而它是根本在後面趕不上林寶堅尼。 被告因為替一名醫生修理名車,駕出外試車而被警方控告魯莽駕駛。 反對黨警務發言人卻克(Margaret Quirk)對裁判司的評論感到關注,認為凸顯政府削減警車的撥款所致,此案反映真正有可能車癡的車可以快過警車,而逃過法網。 西澳警務處長奧卡拉漢(Karl O'callaghan)替警車辯護,指福特Falcon警車具備五星級安全,可以極速行走,但警方有規定,不准超過每小時140公里。(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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