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千八小型工程商已註冊 |
2011-01-12 (17:43) |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獲批准註冊的小型工程承建商達2,796個,而完成修讀「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訓練及補足課程的人數,也已超過14,000人。 林鄭月娥今天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時表示,為回應議員及業界對「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註冊進度表示的關注,屋宇署已承諾凡於今年3月31日前遞交個人註冊申請,如所遞交的文件妥善無缺及符合註冊要求,其申請將於一個月內辦妥。 單憑經驗申請註冊的從業員如在該日期前提出申請,也可獲註冊費資助,費用與憑學歷申請的人士一樣,由原定的305元降至155元。至於註冊成為第 III級別小型工程承建商所需的訓練課程,屋宇署亦從2009年10月起提供全費資助,並延長該資助至2012年10月。 屋宇署去年5月28日開設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資訊中心,每周舉辦3次申請註冊簡介會及解答申請人的查詢。屋宇署已重新調配工作的優先次序,並抽調額外人手加快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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