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監管實施初期會勸籲為主 |
2011-01-01 (10:04) |
屋宇署副署長林少棠表示,小型工程承建商名冊至今批出超過2100宗註冊,不合資格被拒申請的少於10%。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實施初期會以勸籲為主。 林少棠承認申請數字不理想,相信這與業界持觀望態度有關。收到的5000多宗申請,大多數都是未交齊文件或是等候上補足課程,工人技術不足的情況較少,希望承建商盡快註冊,以免違規進行工程。 他又稱,昨日實施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實施後的半年內,會以勸籲為主,希望給予足夠時間業界及市民適應,屋宇署針對不涉及樓宇安全的輕微違規個案,會寬鬆處理。但強調,若遇到嚴重違規或影響樓宇結構的情況,一定會依法辦事,違規人士最高可被判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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