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條例》明生效
2010-12-30 (15:43)
屋宇署提醒市民,《建築物條例》明日生效,條例規定所有樓宇小型工程,要由合資格的承建商或工程師進行。

        違法的業主最多可被判罰10萬元,負責進行工程人士可被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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