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成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
2010-12-13 (14:53)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宣布設立投資者教育局及金融糾紛調解中心,以教育市民認識、掌握金融知識和提高公眾的理財能力。
陳家強表示,教育局將由證監會全資擁有,調解中心首3年費用由政府、金管局及證監共同出資,之後再作檢討。香港所有金融機構都加入為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