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指一成寬免難再修改 |
2010-10-16 (14:28) |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收緊寬免樓面面積比例的新措施醞釀多時,改變空間不大;為回應市民訴求,當局不介意新措施或會輕微減少賣地收入。 林鄭月娥今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當年政府希望透過寬免樓面面積作誘因,鼓勵發展商在建築物中,加入有利市民的設施;這個誘因有其好處,不應抹殺。 她認為,發水樓問題存在多年,有需要適切地規範,不能令大廈成為龐然大物;故一成的寬免上限沒有改變空間,但技術上執行細節需與業界商討。 談到新措施明年4月1日才生效時,林鄭月娥強調,並非是「放生」發展商;措施對建築政策屬巨大改變,屋宇署署長修改《作業備考》需時,但已是最短時間;如以立法形式規管,相信到2012年都不能實施。 她指出,向屋宇署提交圖則申請批准是有一定要求,署方不會處理未擁有土地而入則的申請;當局正考慮在批出的圖則中,列明所豁免樓面面積是有時限的,若不在時限內興建樓宇便會失效。 她說,土地買賣與建築物批核是兩碼子事,當局只會按公平公開原則辦事,不會考慮發展商買地或補地價時的心態和價錢。 在新措施下,發展商及建築師可因應樓盤地點及景觀,在一成的寬免上限下,選擇合適的環保和康樂設施。 她說,運輸署正重新研究全港私人住宅所需的停車位數目,預計年底完成後會修訂規劃準則;初步認為數字有下調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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