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入學要求確認新學制理念 |
2010-09-18 (18:30) |
8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今天公布,新學制下各院校轄下學院開辦學士學位課程的入學要求;對於選修科目的要求,一般為香港中學文憑高中科目達到第2級或第3級的成績。 在應用學習科目方面,不同的院校、學院或課程以它們作為選修科目、給予額外分數或作為額外的輔助資料。 一般而言,院校會以其他語言科目作為非指定或額外的選修科目,而一般的最低要求為E級。 教育局副秘書長陳嘉琪表示,各院校公布院校/課程的入學要求,是推行新學制的重要里程碑;確認了新高中課程的理念是全人發展和終身學習。 她指出,院校在考慮入學申請時,除核心科目及選修科目的要求外,也重視學生的其他學習經歷。 政府較早前公布4個核心科目的入學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以及在數學科和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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