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判商與員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
2010-09-07 (16:49) |
兩名承判商和五名建築員工因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兩名承判商各被判監四個月,五名員工則各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勞工處在調查一宗建築工地的欠薪投訴及審批有關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時,揭發上述人士涉嫌於2008年在勞工處及勞資審裁處串謀提出虛假的僱傭資料及欠薪申索,訛稱五名建築員工的薪金仍未支付,以促使工程的總承判商代支欠薪,亦有企圖濫用破欠基金之嫌。 案件其後由勞工處轉交警方調查。警方根據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檢控2名承判商及5名員工。有關員工和承判商分別於本年5月25日及8月16日承認控罪,並於今日判刑。 勞工處歡迎有關裁決,發言人表示,處方致力打擊僱主欠薪及濫用破欠基金的情況,如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有其他涉嫌違法及違規行為,會將案件轉交警方或其他執法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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