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港台顧問委員會人選 |
2010-08-13 (12:52) |
政府今日宣布,委任由跨界別人士組成的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成員,並公布有關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的運作的《香港電台約章》。 顧問委員會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包括一名由非政府人員出任的主席、九名非官方成員和一名當然成員,即廣播處長。委員會任期2年,由2010年9月1日起生效。 黃嘉純獲委任為顧問委員會主席,他的職業是律師,曾出任香港律師會會長,並具有廣泛的公共服務經驗。委員會的非官方成員包括具備不同行業或專業知識的人士,分別來自傳媒、科技、新聞、文化藝術、會計或財經及教育等界別,以及有服務小眾或推動保障消費者權益經驗的人士。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歡迎港台顧問委員會成員的任命。劉吳惠蘭表示,顧問委員會主席擁有豐富的公共服務經驗,其他成員亦具備不同專業知識和廣泛代表性,我深信委員會將會向廣播處長提供寶貴意見,以協助港台達致其公共目的及履行使命,為香港市民服務。 顧問委員會就有關港台服務的事宜向廣播處長提供意見,包括編輯方針、節目標準、服務表現評估、服務改善、讓公眾參與廣播等,亦會聽取有關港台節目投訴的報告和公眾意見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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