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兩違業務守則罰6萬 |
2010-08-13 (12:49) |
廣播事務管理局就兩宗有關商業電台的投訴個案,已完成詳細的調查。廣管局裁定商業電台早前播放的廣告及贊助節目,帶「有政治色彩」,合共罰款6萬元。 其中一個投訴,有關2010年4月26日至5月2日在商業電台雷霆881商業一台播放的呼籲市民參加「普選大遊行」的廣告。廣管局裁定有關廣告帶「有政治色彩」。商業電台未經廣管局事先批准,播放有關廣告是違反了《電台廣告標準》。廣管局決定向商業電台施加罰款3萬元。 另外,廣管局亦裁定2集由民建聯贊助的「十八仝人愛落區」節目,同樣帶「有政治色彩」的廣告,違反《電台廣告標準》,亦需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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