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內地漢認洗黑錢明判刑 |
2010-08-05 (15:09) |
兩名內地人在南韓一間珠寶店偷去一隻鑽石戒指,抵港時被捕。兩人在區域法院承認洗黑錢罪,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日判刑。 被告分別43歲和44歲,報稱在內地任職商人。兩名被告原本不認罪,辯方律師亦以犯案時在外地,指控罪不恰當,但法官最後裁定控罪恰當,兩名被告今日改以認罪。 案情指,去年10月隨團到南韓遊玩,在斧山一間珠寶店購買一隻約值270多萬港元的鑽石戒指,及一對10萬美元的耳環。期間兩人分散店員注意力,偷去一隻鑽戒。店舖經理發現失竊鑽戒報警。南韓警方追查到兩人乘搭往香港的航班,知會香港警方拘捕兩人,在他們身上找到該枚鑽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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