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洗黑錢條例 BCLC遭罰50萬 |
2010-07-22 (06:02)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卑詩新民主黨房屋及社會發展評論員冼崇山,去信負責本省賭彩事務的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要求他就BCLC被指違反聯邦《犯罪收益及反恐金融法案》(Proceeds of Crime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Act)一事,公開所有資料。 彩票局違規1,200次 NDP促交代 省新民主黨指出,BCLC因被指1,200多項違反上述法案條例,被加拿大金錢交易報告及調查中心(FINTRAC),處以超過50萬元罰款。加拿大金錢交易報告及調查中心是一個聯邦情報機構,負責執行《犯罪收益及反恐金融法案》。 冼崇山在信中指出,高利民是這宗事件的最終負責人,他有責任向公眾交代BCLC的行為。 FINTRAC指出,犯罪組織運用賭場「洗黑錢」,而這些涉及毒品交易的非法金錢,部分更涉及資助恐怖活動,並且威脅加國安全。 總裁:電腦問題導致出錯 BCLC主席格雷頓回應遭罰款一事時指出,有關罰款是因為行政程序上,包括文員在文書檔案上的錯誤所引致,與洗黑錢或恐怖主義活動無關。根據法例,BCLC轄下賭場有責任上報10,000元或以上的大筆博彩交易。格雷頓說,他們有依例上報,但因雙方電腦聯繫界面問題,令報告未能完成輸送程序,因此責不在BC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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