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辦工作坊解釋營養標籤法 |
2010-07-03 (11:13) |
食物安全專員陳漢儀表示,自營養標籤法例生效至今,已巡查140間店舖,抽查了1,383個預先包裝食品,發現14個產品不符合營養標籤法例,會發信要求解釋。 陳漢儀表示,違規個案主要涉及小型店舖;不符合規定的產品中,部分完全沒有標籤,也有產品的標籤不符合規格。 食物安全中心以往也有派衛生督察在市面巡查食物標籤,每年約查55,000個食物標籤;營養標籤法例生效後,衛生督察會把有關項目列入在巡查範圍內。 衛生督察巡查店舖時,首先抽查產品進行檢視,部分產品會進行化驗,研究其含量與標籤是否相符;首年抽驗約500個產品後,特別針對在包裝上有營養聲稱的產品。 食安中心已舉辦工作坊,向業界解釋營養標籤法例的要求;並通過不同國家使節駐港單位,通知少數族裔店舖,也製作不同語言的宣傳單張,派發予有關店舖。 中心職員在執法期間,若發現有店舖不認識有關條例,會盡量提供技術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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