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標籤條例下月實施
2010-06-21 (15:25)
營養標籤條例10日後實施,食物安全中心會派人抽驗包裝食品成分是否與標籤相符。

        營養標籤條例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品,必須列明七種營養成分及能量,例如卡路里或焦耳含量。

        食物安全中心調查發現,市面六成預先包裝食品已經符合規定、又豁免2.2萬多件分量比較少的食品。預計新例實施後,會有一成包裝食品會撤離香港。

        食物安全專員陳漢儀表示,每年會抽查500件包裝食品做分析比對,如果成分與標籤不相符,便會提出檢控。陳漢儀又指,業界估計實施新例後會有4000種食品離開香港市場,與政府估計的差不多,亦與食品一般自然流失數存字相若,不會影響市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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