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標籤制度七月生效 |
2010-06-28 (18:28) |
營養資料標籤制度7月1日起生效,預先包裝食品須附有營養標籤,列出「1+7」的營養資料,有關聲稱亦受規管。 有關資料是能量和7種指定營養素,包括蛋白質、總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及鈉的數值。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今天在食物安全日2010開幕禮致辭時說,該制度有助消費者選擇食物,鼓勵食物製造商提供符合營養準則的食品,並規管有誤導或欺詐成分的標籤和聲稱。 新制度設有兩年寬限期,食物安全中心已安排人員配合執法,包括到各零售點巡查及抽取樣本分析。 周一嶽指出,當局已向立法會提交《食物安全條例草案》,引入食物追追蹤機制,確保遇上事故時,能更迅速及更有效地查出原因。 他表示,希望條例草案能盡快通過,提升香港的食物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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