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及護士被控處理贓物罪 |
2010-06-15 (18:19) |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警員及一名註冊護士,指他們涉嫌處理懷疑從警署偷取得來的警察制服。 陳善枝,五十歲,警員;及盧偉麟,三十二歲,醫院管理局註冊護士(精神科),各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盧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即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以待周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在知道或相信一些屬於警察制服的物品是贓物,仍不誠實地處理該等物品,包括四雙鞋、兩條褲、四件襯衣、一頂鴨舌帽及兩條腰帶。 有關涉嫌罪行在2008年7月25日至9月18日期間發生。 有關之交替控罪則指盧涉嫌明知上述物品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但仍然處理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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