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暫不考慮糧單註明工時 |
2010-06-03 (11:23) |
立法會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委員會3日討論有關工資期問題。有議員希望當局規定僱主向僱員發糧單時,註明工作時數,但政府表明暫不考慮。 民主黨劉慧卿在會上指,日後假如立法,僱主應將員工的工作時數加入糧單,以免日後勞資雙方為工時問題起爭拗。 勞工處助理處長方毅回應時指,現時部分行業的僱員不一定獲發糧單,但僱傭條例已要求僱主,就僱員的工作時數作記錄,而且僱員可向僱主查詢資料,認為這安排已足夠。方毅還強調,當局不希望草案訂立後會對僱傭條例造成影響,因此暫不考慮修改。 會上亦有議員質疑,僱員在用膳期間要處理工作,或出席工作午餐,是否應計算在法定工時內。方毅指,用膳時間若突然要工作,或參加公司的工作餐,都應計算工作時間。但至於如何計算,屬管理問題,僱主有需要以新的管理方法記錄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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