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政府應補貼殘疾者最低工資 |
2010-05-13 (09:43) |
立法會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委員會,繼續討論殘疾人士生產能力水平評估。有議員指,如經評估後,殘疾人士只能取得最低工資的一、兩成,薪酬過低,政府應考慮補貼。 職工盟的李卓人表示,擔心部分殘疾程度較嚴重的人士,在接受評估後,可能因結果較差,只獲僱主給予低於最低工資一半,甚至一成的過低薪酬,會違背立法原意,要求政府給予補貼,保障殘疾人士最少獲最低工資一半的時薪。 勞工界的李鳳英則要求,在殘疾人士入職一段時間後,可給予再評估的機會。 勞工處副處長黃國倫表示,草案未有提供補貼,但工資水平須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同意,若工資過低,僱員可以不接受。另外,如果日後殘疾人士能力提升,亦可與僱主商討,調整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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