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立例每年檢討最低工資 |
2010-04-27 (13:24) |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繼續討論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多個議員批評最低工資委員會欠缺透明度,又要求將每年檢討工資水平的承諾列入條例內。 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為何法定最低工資委員會12名成員,都要由行政長官委任,當中3人是公職人員。工聯會的葉偉明批評,法定最低工資委員會欠缺透明度,認為委員會不應包含3名官方委員,應刪除他們的投票權,防止黑箱作業。 職工盟的李卓人亦不滿政府拒絕把每年檢討最低工資水平一次的承諾,寫入條例之內。 勞工處副處長黃國倫回應時表示,一年檢討一次最低工資水平,並非不合理的做法,但要視乎統計處有無足夠數據配合。不過他重申,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沒有訂明工資檢討周期,是想讓日後成立的法定最低工資委員會更具靈活性。但在特別情況下,行政長官可以要求委員會展開檢討。 他又表示,現時所有與勞工事務有關的委員會,除了勞資兩方外,政府都慣常會派代表參與,所以法定最低工資委員會應有公職人員參與,令討論更客觀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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