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郵務員行為失當罪名候判 |
2010-05-05 (18:47) |
一名香港郵政高級郵務員,於郵用文具價格調整前購入大批該等文具,然後以新價格轉售以獲取個人利益,早前被廉署公署拘控,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李永泰,四十九歲,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違反普通法。 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准以現金保釋。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擔任赤柱郵局局長一職,負責監督郵局的運作,包括管理郵用文具的存貨。 根據香港郵政的銷售程序,每名郵務員需向郵局局長購入郵用文具,然後按既定的價格售予市民。 香港郵政於二○○八年十月十六日向所有郵局局長發出備忘,訂明自同年十一月一日起,提高大部分郵用文具的售價。被告憑藉其公職得悉是項價格調整的安排。 在二○○八年十月三十及三十一日,被告以一萬零三百四十元向赤柱郵局購買了共九百三十件郵用文具,有關物品的價格將會被調整。 被告將上述郵用文具存放於赤柱郵局的後勤辦公室內。 案情又指,被告在同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日期間,將上述的其中一百六十五件郵用文具以新價格售予兩名郵務員,兩人其後將有關文具售予市民。被告從中賺取了三百八十元的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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