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兩人涉經營賣淫場所 |
2010-04-22 (18:57) |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兩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串謀經營賣淫場所。二人於星期二在廉署及警方進行的一項聯合行動中被捕,行動與貪污相關的跨境賣淫活動有關。 李靜嬋,四十歲,林永強,二十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經營賣淫場所,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39(1)(a)和159A條。二人今日下午被帶上九龍城裁判法院。 兩名被告暫不需答辯。裁判官郭啟安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日,待案件進一步調查,並令二人還押懲教署看管。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八年七月至今年四月期間,串同陳德楊及其他人士,在佐敦南京街、白加士街及廟街的四幢大廈內的四個單位經營賣淫場所。 廉署在過去兩日與警務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進行一項行動中共拘捕四十四名人士,被告為其中兩名被捕人士。 另外,東區裁判法院一位裁判官今日發出手令通緝陳德楊,廉署懷疑他涉嫌參與有關賣淫集團的活動。 陳德楊,四十六歲,中國男子,身高一點六二米,中等身材。任何人士如獲悉陳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資料可以協助緝拿他,請盡快與廉署聯絡。廉署二十四小時熱線 2526 6366。所有資料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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