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強指評級機構納入規管屬國際趨勢 |
2010-05-03 (12:05)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將評級機構納入證監規管乃國際趨勢,歐盟方面已有相關要求。 陳家強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表示,證監參與討論已有一段時間,若不納入監管,相信會降低評級機構的認受性。該局一直與證監有作出相關研究,相信證監在條件成熟時,會作出諮詢,但暫時未有相關時間表。一直與評級機構保持良好溝通,相信相關規管屬香港市場所需要。 而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家強指出,由於不同人士可能從不同渠道得知股價敏感資料,造成不公平情況,所以希望透過立法的方式,培育上市公司持續披露的文化,適時就敏感消息作出披露,有助投資者更公平地得到消息,增加市場的透明度,並指若有敏感資料沒有及時披露,即使只是個別董事的決定,整個董事局亦應負責。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指,現時的證券及期貨條例中,有關內幕消息及交易,已為股價敏感資料下定義,同時亦就現時的股價敏感問題,制定指引,希望幫助公眾了解,而在條例實施初期,證監會亦會提供諮詢服務。他重申,股價波動並不是界定的唯一準則,亦不會從事後的角度去作判斷。 港交所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補充,所有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在披露股價敏感資料的責任相同,不過,如果一家上市公司有在披露敏感資料上設立的機制失效,滿足不到監管要求,一般情況下只是由執行董事負責。 現時上市公司雖然要披露股價敏感資料,但只屬自願遵守上市規則的協定,政府現建議立法規管,如有違規,可被民事追討,最多可被罰款800萬元,及被取消董事資格等。諮詢在3月底開始,至6月28日完結,預計2011年度可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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