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亞利桑納新法嚴重侵權執行困難重重加州難以通過
2010-04-25 (05:44)
(洛杉磯 )亞利桑納州23日通過一項頗具爭議性的移民法案,明文規定沒有合法身份證件的移民在該州活動屬非法行為,引起許多民眾反彈。對於擁有眾多移民的加州是否在未來也會效仿亞州值得關注,不過華裔移民律師指出,該法案在執行上會面臨許多問題,這類似法案在加州通過很難!

        亞州通過的移民法案內容,包括把沒有攜帶外國人登記證件在該州活動屬於輕罪;警員可以逮捕無法出示合法居留權身份證明的人;選民可以控告他們認為阻礙移民執法的政府機構;為非法移民提供運輸工具也屬違法。

        移民法律師周正烜表示,雖然亞州通過這項法案,但實際上執行起來會有很多困難,因為警察不能隨便向路人要求拿出證明文件,一定要有牽涉到違法案件時,警察才有這項權利。另外,如果警察因為膚色或是族裔而向民眾要求拿出身分證件,那是種族歧視,違反聯邦法。

        他還指出,這項法案也會間接限制人民的行動,沒有合法居留權的民眾就不能夠出門上街,這也將牽扯到民權問題,美國一直以來都沒有全面性的移民改革法案產生,原因也是如此。且人民也會因為這項法案變的不想與警方打交道,如果一但發生什麼危及案件,他們也會為了避免被盤查身分而不向警方報案,治案問題也就隨之產生。他認為移民法應該是屬於聯邦法,不應該是由州來決定。

        至於加州在未來是否也會效仿亞州擬以類似法案,他則表示應該不太容易,因為加州有太多的移民,如果一下子全面限制,那必然會給加州帶來許多負面影響。且現在加州正值經濟不景氣,要振新經濟也必須要靠移民工作來給政府帶來稅收。

        另一位移民律師許俊良也表示,該法案有指出持法人員在執行時要在聯邦法規範之下,不過這將會有許多灰色地帶,權限很難拿捏,很容易跟聯邦法衝突。他認為警察只要認為形跡可疑的人就能去盤查,那這有點太過於擴權。此外移民局核准的文件眾多,一般警察對於當中詳細內容都不一定會很了解,且要將非法移民驅逐出境也是應該由聯邦境管局來處理,如果由警察來代辦,那也是屬於越權行為。

        他認為加州比較自由,對移民問題態度較溫和,過去加州曾在1994年通過非法移民不得享有加州福利之法案,但最終被聯邦法駁回,因此移民法改革不能以單單州政府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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