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商人涉行賄銀行經理 |
2010-04-20 (18:46) |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商人,控告他涉嫌向一名星展銀行前經理提供250萬元款項,作為該名經理為他處理私人銀行戶口的報酬。 薜板婕,63歲,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被告於今日下午被帶上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5月11日,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訊。 被告准以現金五萬元保釋候審,法官命令他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開香港。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2004年6月至2008年11月期間,向星展私人銀行部門的一名高級客戶經理提供共250萬元款項。 有關款項涉嫌為被告給予上述經理,作為他在案發時為他處理私人銀行戶口的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