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拒同性戀 移民部長隻手遮天 |
2010-03-04 (05:36) |
(多倫多 )(綜合報道)聯邦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阻止新入籍指引內提及任何關於同性戀者權利的事。 政府內部文件顯示,移民入籍學習指引初稿提及同性戀在1969年非刑事化;《人權與自由憲章》禁止性取向歧視;2005年全國同性婚姻合法化。 國會辯論同性婚姻時,康尼極力反對。當他的辦公室就入籍學習指引初稿發出評論時,康尼下令刪除全部內容,移民部高級官員照辦,但在去年8月初要求康尼改變初衷,把關於同性戀權利的段落重新加入指引內。 副移民部長耶茨(Neil Yeates)在送交康尼的備忘錄中說:「建議重新加入關於同性戀非刑事化/承認同性婚姻的段落。建議在列出權利項目中加入平等權利;較早時已指出此點重新加入,以強調基於種族、性別、性取向等的一切都是平等的。」 隻字不提同性戀權利 最後康尼的觀點凌駕在官僚之上。去年11月高調放發的63頁入藉學習指引隻字不提同性戀權利。 「加通社」根據《知情法》取得與入籍指引相關的初稿和內部文件。 在指引初稿「邁向現代加拿大」的一欄中原本這樣說:「同性戀在1969年非刑事化,同性伴侶的民間婚姻權利在2005年全國合法化。」初稿在公民權利的一欄中說:「平等權利:加拿大人獲基於種族、性別、原居地、宗教、性取向或年齡的歧視保障。」這些權利都逃不過移民部長的掌心。 康尼任在野議員時堅決反對同性婚姻。2005年國會辯論C-38民間婚姻議案時,康尼極力反對。在此之前數日,他說同性戀者絕對有權結婚,只要對方不是同性的。2006年新上台的保守黨政府嘗試撤消該法案時,他重新原有立場。去年,康尼委任一名反對同性婚姻的保守黨人加入移民與難民委員會。 同性戀權益團體Eagle Canada知道新指引沒有提及同性戀者權利後,去年12月與康尼接觸,同時與移民部談論在下一版本加入新內容。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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