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兇殺案兇手第三次被定罪 |
2010-02-27 (05:32) |
(洛杉磯 )(本報橙縣訊)30年前的兇殺案、奪走了5條女性生命,3次被定罪的他,這一次還能逃出鬼門關嗎? 66歲的前自由攝影師阿爾卡拉(Rodney Alcala)周四被定罪,他在30年前謀殺了杭廷頓1名少女和洛杉磯縣的4名婦女。此前,阿爾卡拉因1979年6月20日殺害12歲的桑姆索(Robin Samsoe)而被兩次定罪,並被判決死刑,然而兩次的定罪都在辯方上訴中被推翻。周四的判決,是首次包括其他4項謀殺罪。 陪審團將在下周二開始進行判刑審理,他們將提出阿爾卡拉是應該被判處死刑,還是終身監禁和不得保釋。 由7名男士和5名女士組成的陪審團,在法庭合議的第二天便達成了判決意見。他們是周二開始合議的,在加上周三全天,期間沒有向橙縣高等法院法官布里森諾(Francisco Briseno)提出任何問題。周四上午11時左右,他們通知法院已經達成了定罪協議。 阿爾卡拉被判犯下5項一級謀殺罪,以及一項綁架桑姆索罪。除了殺害這位小女孩外,他還被判1977年殺害了離家出走的18歲女孩巴寇姆(Jill Barcomb)、1978年殺害27歲的註冊護士維克斯特(Georgia Wixted)、1978年殺害了32歲的蘭姆(Charlotte Lamb)、以及1979年殺害了21歲的帕蘭陶(Jill Parenteau)。 陪審員還發現,各種各樣的特別犯罪情況屬實,包括折磨、強姦、綁架、多次謀殺,這些可令阿爾卡拉被處以死刑。阿爾卡拉自行辯護。他在周二的辯護結束語中說,當局準備第三次就桑姆索被殺案對他進行審判時,有一種「魔幻式的想法」。他堅稱女孩被殺時,他本人在不在出事的地方。當法官宣布定罪時,他眼睛一直超前看著。不過地區副檢察官墨菲(Matt Murphy)說,阿爾卡拉顯得很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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