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衛員培訓制度將嚴格執行 |
2010-02-27 (05:50) |
(多倫多 )(綜合報道)由於省內護衛員及私家偵探的培訓學院良莠不齊,安省社區安全及懲教服務廳長巴吐魯治(Rick Bartolucci)周四宣布,如果這些學院不遵守省府規定,將會受到警方及省府調查。 幾個月前,《多倫多星報》進行了兩次調查,暴露出安省的發牌制度存在重大流弊。 星報的調查顯示,省府執法不嚴,結果是訓練不足的護衛員、私家偵探也獲得發牌,而無牌護衛訓練學院也能夠向訓練不足的學員發出牌照。 去年9月,星報記者報道,省府5年前通過的法例,要求所有護衛員必須接受正式訓練,其實任何人只要付出區區80元便可以買到牌照,成為護衛員或私家偵探,完全不用受訓。 社區安全及懲教服務廳當時表示,這些不受管制的護衛學院呈報虛假護衛課程,聲稱已按照省府的規定為學員進行培訓,但是省府沒有切實執行法例。 星報的另一次調查顯示,一些無良私家偵探令省民受到損失,而省府對市民的保障又不力。過去4年,市民就私家偵探服務向省府提出的投訴約有60宗,但從未有私家偵探被省府停牌。在一宗離婚案或其他民事訴訟中,有私家偵探涉嫌造假帳,售給案中客戶,省府也沒有向私家偵探提出檢控。 4月15日開始,省府規定,所有有意考取護衛員或私家偵探牌照的申請人必須接受訓練,考試合格,才可以獲得發牌。 2010年7月16日開始,所有已獲發牌的護衛員及私家偵探必須參加標準試,才可以獲得續牌。根據這項規定,省內的67,048名護衛員及私家偵探應可在2011年7月前完全接受正規訓練。 巴吐魯治表示:「這項規定可以確保私人護衛從業員具備足夠的訓練,專業地有效率地執行任務,同時也可以讓市民對這行業重拾信心。」 法案原建議,護衛員應有40小時的訓練,私家偵探應有50小時的訓練,但省府沒有切實執行。 為合法地向護衛員或私家偵探發牌而推出訓練課程,所有學院在4月15日開始,必須根據私人保安調查服務法(Private Security Investigative Services Act)獲得發牌,或由已登記的大學、社區學院、或職業學院發牌。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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