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違規停車可逍遙法外 |
2010-02-07 (05:09)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市長苗大偉指責,省府讓許多在多倫多違規停車者逍遙法外。 多市審計總長的報告指出,每年有100,000名以上違規停車者在執法者面交罰單或夾在雨刷下之前,就開車逃逸。由於多市沒有郵寄罰單的法律依據,違規者便不必付錢。 要彌補上述漏洞,有待修改《省犯罪法(Provincial Offences Act)》,但省府一再拒絕,多市因此在2008年損失480萬元,2007年也損失450萬元。 苗大偉在周五說,最大的問題是市府沒有權力,無法在駕駛人逃跑後,將罰單寄給他們。相信你、我都認為,這是應該有的權力,但大家不妨問問省政府,市府在過去10年多次請求,為何仍不修改法律。 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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