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工在雪梨橋上向鴿子噴漆 工作被炒兼被判守行為兩年 |
2010-02-04 (05:31) |
(澳洲 )(本報雪梨訊)一名19歲青年在雪梨海港大橋上用噴漆噴兩隻鴿子,他被法庭判守行為兩年。 被告吉爾(CHARLES GILL)報住WOONGARRAH區。昨日在宣判後於北雪梨裁判署外稱,他所做的是「愚蠢的胡鬧」。 他在去年12月11日認罪,他被控嚴重殘酷對待動物,當時他是合約工人,在海港大橋上工作。 裁判官稱,被告完全不顧動物生死,用黃色工業噴漆噴在鴿子全身上,以致鴿子要被銷毀。 辯護律師稱,被告的上述行動不是他本來的性格,因他曾拯救一隻兩棲動物。他在庭上稱,被告的這次行動並無惡意,只是愚蠢的胡鬧。 被告的上述行動被監察電視拍攝到,其後他對警方稱,「除了噴老鼠之外,那是最好玩的。」他犯本案後被革職。(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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