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通脹率1.3% |
2010-01-21 (16:44) |
香港通縮壓力消退,上月份整體消費物價上升1.3%。 統計處21日公布去年12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去年12月份整體消費物價與1年前同月比較,上升1.3%,而去年11月份的相應升幅為0.5%。 政府發言人表示,基本消費物價的按年通脹率在連續5個月錄得輕微負數後,在12月份轉為輕微正數。這顯示在經濟持續復蘇下,通縮壓力已大致消退。 發言人續稱,通脹壓力在未來數月仍將維持緩和。由於本地和全球經濟仍處於復蘇初期,現時供應方面存在的過剩產能應有助抑制成本和物價的上升。 而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去年12月份的按年變動率(即基本通脹率)為0.3%,較11月份的按年變動率為高(-0.3%),主要是由於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價格及旅遊費用上升以及汽油價格的按年升幅擴大所致。 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去年10至12月的3個月內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為0.8%,而去年9至11月的3個月內的相應變動率則為1.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在去年10至12月的3個月內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為0.2%,與截至去年11月止的3個月內的相應升幅相同。 在各類消費項目中,價格在去年12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電力、燃氣及水(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上升38.7%及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上升41.3%),煙酒(分別上升21.9%及25.3%),衣履(分別上升3.9%及3.8%),雜項物品(分別上升2.4%及2.6%),外出用膳(分別上升0.5%及0.8%)和交通(分別上升0.1%及0.3%)。 另一方面,價格在去年12月份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耐用物品(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下跌2.4%及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下跌3.3%),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分別下跌0.1%及0.3%)和住屋(均下跌0.1%)。 去年全年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二零零八年上升0.5%,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則為0.4%、0.5%及0.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0%、1.0%、1.0%及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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