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學券接受申請 |
2010-01-14 (16:53) |
教育局今天公布,2010 - 11學年學前教育學券計劃1月18日(周一)起接受申請。學費資助額每名學童14,000元,2011 - 12學年的資助額將增至16,000元。 申請學童必須是2007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香港居民,下學年入讀合資格參加學券計劃的本地非牟利幼稚園,以及尚未領取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 合資格兌現學券的幼稚園,必須是非牟利幼稚園並提供本地課程,學費不超過每名學童每年24,000元(半日制)或48,000元(全日制)。 所有2010 - 11學年新入學或轉校的幼稚園學童,必須就讀於合資格的本地非牟利幼稚園,才可獲得學費資助。合資格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名單已上載這裡。 希望2010 - 11學年開始前獲發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的申請人,須於5月31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寄往「九龍尖沙咀郵政信箱95161號」,或投入設於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學資處的收集箱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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