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討論理財計劃 確保同性伴侶獲益 |
2009-12-21 (05:18) |
(多倫多 )(綜合報道)滿地可銀行多倫多市中心分行經理張朱麗(Julia Chung,音譯)指出,如果雙方預見到,並制訂了理財計劃,這類潛在的陷阱通常可以避免。但有時,制訂財務計劃是最困難的部分。 部分男或女同性伴侶、變性人,或雙性戀者,甚至一些長期伴侶,不太願意與外人討論他們的個人生活,或者忽視一些可能會影響未來財務狀況的關鍵細節。舉例說,涉及到前次婚姻關係的子女,以及希望今後共同撫養的孩子等。 原先財務目標不實際 張朱麗說,他們可能後來發現,原先的財務目標並不實際。在多倫多以外或較小城鎮,這類情況較多見。需要營造一個開放的環境,使同性伴侶願意開誠布公探討這類問題。 但是,對於許多同性伴侶,以及他們的理財與法律顧問,創造這種公開對話環境具有相當大的挑戰性。 哈里法斯Boyne Clarke Barristers財產規劃律師華絲Catherine Watson)表示,通常,加拿大伴侶在他們締結婚姻前後,會討論其財務問題。但在同性戀關係中,這一問題比較新,因為加拿大政府只是在2005年才通過「公證婚姻法」(Civil Marriage Act)。 華絲說,許多同性伴侶選擇保持長期關係,但不結婚,這有時意味著,將深入討論財務問題擱置一邊。 將各類文件準備齊全 華絲說:「將各類文件準備齊全非常重要。」「一旦確定對方是自己最在意的,應確保其受到保護。這正是充分準備文件的時候。」 華絲指出,同性伴侶持有的最大錯誤概念是,假定在每一法律事項上,同居關係與婚姻一致。 從稅務角度而言,政府同等對待已婚者與同居關係的權益,但遺囑與遺產規劃上完全是另一回事。 而且,部分省份區別對待同居關係,例如在新斯高沙省,若伴侶從未立下遺囑或授權書,當局不會承認其同性伴侶關係,這意味著未亡人不可以佔有其伴侶的遺產。 華絲說,正因為如此,準備妥當遺囑非常重要,因為,除非同居伴侶將對方列為財產受益人,否則,政府會將遺產委託給血親。在諸如愛德華王子島省與魁省等其他省份,也存在類似法律。 宏達理財(TD Waterhouse)副總裁羅蕾德(Patricia Lovett-Reid)指出,不論居住在哪一省份,準備一份遺囑,並不斷更新,是理財計劃的最重要方面之一。她說:「某些情況下,家人可能不願接受同性伴侶為財產受益人。」「被排除在遺囑之外的家庭成員可能挑戰遺囑的有效性。應確保遺囑最新,因為婚姻通常使婚前的遺囑無效。」 羅蕾德說,一般而言,對於政府來說,同性伴侶與同居關係的異性伴侶處於同樣地位,但仍然需要對話、討論。「最明顯的一步是,坐下來,制訂一項反映家庭情況的財務計劃。」「在這方面,通常是情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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