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倫敦金不良銷售投訴涉款數十萬元 |
2009-12-15 (11:09) |
由於美元疲弱刺激金價顯著造好,消委會接獲5宗涉及倫敦金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涉及金額由數萬至數十萬不等。 在倫敦金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中,一名事主以20萬元開戶,簽署授權第三者代為交易的文件時,經紀曾經承諾每日只進行一兩次買賣,開戶一個月後卻發現戶口僅剩下數元,揭發經紀每日買賣逾30次,而止蝕位訂於40元,並非開戶時承諾的2元止蝕位。 另一宗投訴是事主把戶口的網上密碼告訴經紀,三個星期後,戶口結存由3萬8千元急跌至200元。 消委會提醒,投資者須慎重考慮是否授權毋須領牌的經紀代為投資買賣,並建議市民通過金銀業貿易場的認可會員公司投資倫敦金,發生糾紛可要求金銀業貿易場介入調解。政府則回應,金銀業貿易場正研究推行黃金從業員註冊制度。 另外,今年首11個月,消委會接獲470宗被電訊公司收取不曾使用的服務費用,包括鈴聲、短訊及多媒體服務,部分個案涉及1萬元。 消委會表示,一些不良資訊公司在公司網頁獲得網民手機號碼等個人資料或網民回覆公司短訊後,便當作網民確認使用公司服務,然後透過用戶的電訊公司收取發出的短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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