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通過變更土地用途 鼓勵蔬果店進低收入區 |
2009-12-11 (05:28) |
(紐約 )(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市議會昨(9日)通過由議長柯魁英提出的鼓勵新鮮蔬果超市進入特定低收入地區經營的法案,法案計劃採用稅收優惠等方法鼓勵蔬果店進駐一些特定低收入地區,法案如果能得到市長簽署,有興趣的華人業者也許可以從中受益。 雖然在華埠,新鮮水果蔬菜隨處可以買到,但在很多低收入地區,居民區附近根本沒有蔬果店,嚴重影響居民的健康。昨日通過的法案重點集中在布碌崙、布朗士、皇后區牙買加、曼哈頓的哈林等地區,根據法案在這些地區開蔬果鮮食店可以享受在建築材料、房屋貸款、房產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最高的減免期限可達25年。 不過,想要享受這些優惠的店家必須滿足一些基本條件,除了店址必須在上述地區之內,還必須做到營業面積在6000平方呎以上,其中1800呎的面積用於出售牛奶和新鮮或冷凍的肉食,另有500呎以上的面積出售新鮮蔬菜水果。 此外議會昨日還通過了旨在進一步減少廢氣排放,增加紐約節能防污染程度的一系列法案,法案將要求物業主對自己擁有的樓宇的節能程度進行檢測評估並設定節能減排的具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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