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保障租客法案 市參事會下周討論 |
2009-12-07 (05:09) |
(三藩市 )(本報訊)三藩市市參事會將於下周討論備受爭議的租務管制法案,支持者稱如果通過會加強對租客的保護。 該法案由市參事艾華樂(John Avalos)提出,將擴大現行租務管制條例的管轄範圍,將1979年6月13日後興建的出租物業也納入管制中,允許這些物業的屋主只有在「合理原因」下才可迫遷租客。 但該法案不會擴大對這些新建物業的租金限制,因為加州法律對此有禁令。 地產業組織反對該法案,認為傷害業主的權利。但租客權益支持者們稱,法案確保租客不會因業主隨心所欲就失去住所。該法案如果通過,全市估計有15,000至20,000 個租屋單位將受到影響。 目前三藩市法律規定業主可依據15個「合理原因」迫遷租客,包括租客不付租金、業主或近親搬入自住、進行大型建築工程等。 為安撫最激烈反對法案的共渡公寓發展商,法案將增加第16個迫遷租客的合理原因,亦即一個新的共渡公寓的業主在提前通知租客的前提下,可以因有意出售該單位而迫遷租客。 市參事會土地經濟發展委員會下周一先審議該法案,如通過的話,周二交至全體市參事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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