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地檢官莫根滔 車牌套罩違法可罰款 |
2009-12-07 (05:23) |
(紐約 )(本報訊)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莫根滔(Robert Morgenthau)的汽車後面的車牌上有一個半透明罩(見上圖),這屬於非法行為,可以罰款65元。 據《每日新聞》5日報道,根據州法,紐約汽車管理局(DMV)發放的車牌「不得被玻璃或任何塑料材料遮蓋」,因為這可能會妨礙警察的視線,或扭曲紅燈攝像機拍攝的畫面。 莫根滔告訴《每日新聞》說,自己從來沒有看過車牌,但是他說,上面的塑料是為了防止「磨損」。但是,他表示,既然現在知道這種行為違法,會將遮蓋物除下,他還說,如果自己真要隱藏甚麼,不會用如此顯眼的車牌號碼,他的號碼是2200。 他的司機兼保鑣格達斯基堅持說,這輛車曾經數次被紅燈攝像機拍下,吃到罰單。 一名匿名執法人員透露,這個車牌上套塑料套已經至少兩年。 DMV發言人坎提艾羅說:「如果他們持有DMV發放的車牌,就不該使用車牌套。」坎提艾羅還說,對執法來說沒有特例,不論是民選官員還是其他人。 布朗士、布碌崙、皇后區和史丹頓島的地區檢察官的代表稱,他們的檢察官沒有使用車牌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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