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發信警告多市動物協會 捐款打官司違規 |
2009-12-02 (05:18)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在多倫多動物協會(Toronto Humane Society,下稱動物協會)5名高層人員相繼被控後,安省政府首次介入這宗爭議性事件,周一向協會董事發函警告稱,將捐款用作法律費用,可能違反安省法律。 該函周一由安省監護人及託管人辦公室(Office of the Public Guardian and Trustee,簡稱監託辦)發給多倫多動物協會的所有董事,包括會長杜爾(Tim Trow);該函還要求董事會提供一份未來的營運計劃。 在這份由《星報》獲得的兩頁信函中,監託辦法律顧問史賓莎(Cynthia Spencer)寫道:「我們擔心動物協會的穩定和管理,以及慈善資產的保護和維持」。 周末,臨時會長咸貝利(Bob Hambley)表示,動物協會的附則規定,協會有義務承擔董事,包括杜爾的法律費用。動物協會發言人麥康納基(Ian McConachie)表示,協會還有責任保險,這將承擔部分法律費用。 牴觸慈善會計法 但是監託辦的信函警告董事必須確保協會的附則不與安省《慈善會計法》(Charities Accounting Act)的法例相牴觸。 該法例規定,任何慈善機構對董事提供彌償,等於向董事提供福利,屬非法行為,因為董事屬義工人員。但是,如果一個慈善機構能夠證明將捐款用於法律費用,符合該機構的最大利益,則可以這麼做。 麥康納基表示動物協會的律師將就監託辦的來函展開檢討,並在省府的截止期12月11日前作出回應。 監託辦是安省司法廳(Ministry of Attorney General)的下屬機構。安省司法總長發言人克勞利(Brendan Crawley)表示,如果一個機構拒絕提供省府要求的材料,監託辦可以將其告上法庭。 監託辦過去曾拒絕過安省防止虐待動物協會(OSPCA,防止虐畜會)委派特派員接管動物協會董事會的要求,稱其權責僅局限於慈善財產的財務管理問題上。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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