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檢長倡禁售 議會否決 藥房賣大麻引舌戰 |
2009-11-19 (05:51) |
(洛杉磯 )(本報記者程嫣洛杉磯報道)繼醫用大麻1個月前在聯邦和州級別上同時合法後,洛杉磯市官員日前就藥房是否有權銷售大麻問題開始唇槍舌戰。市檢察長提議禁止藥房公開銷售大麻,並立刻關閉現有的1000家供應大麻的藥房。在16日的會議上,該提議被市議會的2個委員會否決,將於18日由市議會全體成員投票表決。結果令人期待。 加州在醫用大麻問題上歷來存在爭議:一方面,加州屬於全美14個允許將大麻當作藥品的州;另一方面,聯邦法卻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大麻。直到上個月19日,聯邦政府終於宣布不再逮捕或起訴遵守州法的醫用大麻使用者和供應者,才將兩個級別的法律統一。同時,洛杉磯高等法院也宣布,對提供醫用大麻藥房的禁止令無效。 然而,以上的決定並未結束對醫用大麻的抵制。洛杉磯市檢察長塗坦尼奇(Carmen Trutanich)提議禁止藥房銷售大麻,他和地檢署檢察長庫利(Steve Cooley)都認為,現有1000個提供大麻的藥房均涉嫌違法經營,必須立刻關閉。該提議引起了支持醫用大麻組織的強烈反對,他們大聲疾呼禁令無視州法和法院決定,市府官員無權改變加州法律。對此,塗坦尼奇指出,在仔細研究州法和法院決定後,他認為藥房以無處方(over the counter)的形式公開銷售大麻,根本是違法行為。 在16日的會議上,洛市助理檢察長卡特(William Carter)指出,州法律只是說有關機構有權種植大麻,但並沒有說可以銷售獲取盈利。然而,洛市公共安全委員會以及規劃和土地管理委員會卻於16日雙雙否決了該禁令。市議員Ed Reyes和Dennis Zine指出,只要遵守州法律,盈利的行為無可厚非。 法律專家表示,加州在該方面的法律確實不明確,只規定病人可因醫療需要購買並使用大麻,但卻沒有指出哪些機構被授權銷售。該問題也一直在洛杉磯市議會爭論不休,4年前,市議會就希望將規則明確化,當時洛杉磯只有4個提供大麻的藥房。1年後,藥房增長到98個,如今已破1000,但是相關的規則卻依然模糊。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典范「大麻藥房」存在,比如西好萊塢市的眾多藥房就頗受好評,就連洛縣警察局局長李貝卡也對其「經營透明化」表示贊賞。不過,樹大有枯枝,縣警察局警官史密斯(Dave Smith)指出,有些需要大麻的「病人」看上去很可疑,應該是「癮君子」或想要轉賣大麻獲利,倘若藥房的顧客多為這種類型,則應該立刻關閉。 西好萊塢市就有一家藥房被列入黑名單,市府計劃將其關閉。 禁令在市議會的2個委員會遭否決後,將由市議會所有成員集體投票表決,暫定於18日進行,民眾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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