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者多是搭霸王車 另有9人被拘 公車安全行動發525張告 |
2009-11-07 (06:01) |
(三藩市 )(本報記者周子君三藩市報道)前日全市行動聚集100名制服及便衣警員、公車反應小組、逃犯尋回視察組及Market街街道巡邏組,再加上公車局的查票職員,派到旗下10個分局的各公車路線,作為乘霸王車檢查及監視其他罪案活動。 行動約從下午1時為期至8時30分,7個小時內共發出525張告票,當中大部分是霸王車或未能提供支付車費證明,不過亦有在公車上違法飲食的告票。初犯告票每張罰款75元,必須在21日內付清。當警員向市民發告票時會檢查身分證明文件,因此行動最後亦拘捕6名重罪通緝犯,另外有3名市民在被發告票前遭到拘捕,其後釋放。 公車安全行動發源於三藩市英格西(Ingleside)警察分局,其分局局長拉沙(David Lazar)昨日表示,行動單是該分局於米慎街夾30街與米慎街夾消化街兩個地方,已發出約80張霸王車告票。拉說,除了取締霸王車搭客外,他相信不少在公車上犯案的歹徒根本也不付車資。 分局局長拉沙最後說,行動目的是要改變市民乘搭公車的文化,其分局的警員現在登上公車,乘客已經學懂自動自覺拿出月票或車資證明,英格西分局的每周行動在今次全市行動後仍然會照常繼續。 三藩市警方發言人唐奧嘉(Lyn Tomioka)向本報說,警察局長蓋斯康將會審查行動,然後再決定會否以後定期全市舉行,而現有的公車視察計劃(BIP)則繼續進行。 三藩市公車局從本年4月30日到7月23日在超過1,100輛公車上作研究,發現幾乎每10名公車搭客中便有一名坐霸王車,據悉,霸王車令公車局每年損失接近1,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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