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學校掛十字架被判違宗教自由 |
2009-11-04 (16:17) |
歐洲人權法庭周二作出一項爭議性的裁決,指十字架違反宗教和教育自由,因此規定意大利的學校必須要把掛在課室牆上的十字架除下。這項裁決引發軒然大波,令到梵蒂岡強烈不滿,意大利社會上亦瀰漫不滿情緒,意大利當局決定提出上訴。 事緣意大利北部婦人勞齊(SoileLautsi)入稟總部位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庭,誓要把兩名子女就讀的公立學校牆上掛的十字架除下。她為此奔走了八年,法庭最終裁定她勝訴,並下令意大利政府要向她賠償五千歐羅。 梵蒂岡發言人隆巴迪(FedericoLombardi)指出,有關決定是錯誤和短視,令人震驚,亦令教廷感到悲傷,因為十字架是意大利歷史上宗教價值文化的重要部份,課室上有十字架,並不等同所有學生也要信奉天主教。 但勞齊指課室內的十字架,令她的子女喪失接受非宗教教育的機會。法院判決認為,課室掛有十字架,可能妨礙到非天主教徒學生上課,因此違反宗教和教育自由,亦侵犯到家長希望子女依據本身的宗教信仰受教育的權利。 不過,隆巴迪指歐洲人權法院無權干涉意大利的內政。事實上,意大利公立學校和法院牆上掛十字架非常普遍。 勞齊本身是芬蘭裔人,對於歐洲人權法庭的裁決感到欣慰,她因為意大利憲制法庭推翻她的訴訟,而於2006年7月入稟歐洲人權法庭。 但意大利政府仍然堅持十字架是意大利、歐洲歷史和傳統的象徵。不過,歐洲人權法庭指課室有十字架,會被學生認定是宗教訊號,會在這個認知的環境下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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