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運會女飛人服禁藥被褫奪金牌 |
2009-10-26 (11:52) |
在山東舉行的第11屆全運會,發生第3宗運動員服食禁藥事件,獲得女子100米冠軍的福建田徑運動員王靜,被驗出對興奮劑檢測呈陽性反應,其金牌被褫奪。 11運會組委會興奮劑檢查部副部長趙健26日上午公布,通報,王靜於10月22日的興奮劑檢查中,A瓶檢測結果呈外源性表睪酮及睪酮代謝物陽性。11運會組委會競賽部副部長孫遠富隨即宣布,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第11屆全國運動會興奮劑違規處罰辦法》等有關規定,取消王靜11運會的參賽資格和全部比賽成績,包括女子100米決賽第一名和200米預賽第二名。 在22日舉行的女子100米決賽中,王靜以11秒50名列第一。由於王靜成績被取消,江蘇隊的蔣蘭成為女子100米項目的冠軍。江蘇隊的陳玨獲得銀牌,決賽的第四名、江西選手陶宇佳遞補獲得銅牌。 王靜25日晚沒有參加女子200米決賽。孫遠富解釋,由於25日已接到興奮劑檢測報告,組委會取消王靜女子200米決賽的參賽資格。 11運會組委會也宣布,取消福建省代表團11運會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資格,給予福建省代表團全國體育系統內部通報批評,進一步的處罰將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規定由相關部門做出。 組委會指出,王靜的興奮劑違規事件再次表明,仍然有少數人為了追逐個人名利心存僥倖、鋌而走險使用興奮劑。為此,11運會組委會和國家體育總局再次強調,各代表團要警鐘長鳴,進一步加強對運動隊的教育和管理,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運動員乾乾淨淨參賽,維護體育的純潔,保護運動員的身心健康,堅決遏止違背體育道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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